消费者小心网购团购电视购物“陷阱”

08年08月04日 04:00:15   来源:萧山日报 

  网购、团购、代购、电视购物等新型购物方式凭借其便捷、低价的优势,正逐步走入寻常百姓的生活。然而,这些购物方式也存在着诸多的消费安全隐患,相关的投诉案例呈迅速上升趋势。为此,区消保委日前发布了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

  典型案例

  案例一:今年4月和7月,区消保委接到两起相同的消费者投诉。消费者称在某网站上购买软件,并通过网上银行付款,但对方迟迟不给货,并找理由让他们继续汇款。消费者在多次汇款后发觉上当受骗。区消保委调查后发现,消费者所述的地址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个公司。

  案例二:今年6月,区工商分局12315投诉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其参加某团购活动购买的一只数码相机因相机盖打不开已经维修了两次,又出现同样问题,想再维修却找不到销售方。经12315中心工作人员调查,负责销售该数码相机的销售员已去广州,手机停机,无法联系,也就无处维修。

  消费警示

  网购:一、购物前,要仔细查看店家的信誉、等级及消费者评价。二、找到合适的卖家后,要先与对方协商好价格、数量、规格等。三、网购的价格一般按专卖店价格打6—7折为宜,对一些价格便宜得离谱的商品要特别留心。四、卖家一般都允许通过银行汇款或支付宝方式付款,建议用支付宝付款,这样一旦所购商品出现问题可以申请退款。五、收到商品后要及时验货。

  团(代)购:一、要选择知名的、信誉好的团(代)购代理人或网站。二、事先认真了解市场行情,搞清价格。有些销售方以大幅打折吸引消费者,却在商品的规格大小、配置高低、附件多少和等级好坏上做手脚。三、不要忘记索要发票,那是你维权的重要凭证。

  电视购物:电视购物是目前争议较多的一种购物方式,不停播放的广告介绍的产品都是如何优秀、如何实惠,消费者要谨慎对待。一、不要被产品广告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二、电视购物一般都是先送货、后付款,消费者在收到货物后一定要先仔细检查所购商品的质量,确定无瑕疵、非伪劣后再付款。三、务必向销售方索要发票。

  特别提醒:不论您采取何种购物方式,在购买前一定要与商家协商好售后服务问题,并尽量购买知名品牌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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