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余元买台平板电视 维修要价七千多
消协呼吁尽快出台新规维护消费者权益
贵阳市民李先生花10897元购买的液晶彩电,一年多后液晶显示屏突然坏掉,送去维修竟需要支付修理费7200元。8月15日,记者从贵阳市消协了解到,李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别现象,类似的投诉已成为今年的热点。
去年2月8日,李先生花10897元在某电器商场购买了某品牌液晶彩电,到今年6月份时,这台电视机突然出现黑屏现象,维修人员经过一番检查后告诉李先生,显示屏坏了,要修好的话得花7200元,一听到维修人员的超高报价,李先生忍不住和对方争执起来:国家“三包”法明文规定,电子产品主要部件的包修期都应为3年,为何他家的电视机要付出如此高昂的修理费用?修理人员表示,由于液晶电视机不属于传统电子产品,因此该电视机的显示屏保修期只有1年。
当李先生来到消协投诉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此类投诉已成为今年的热点问题。
贵阳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板电视的显示屏质量投诉逐年增长,已成为家电投诉的主要热点,虽然1995年开始实行的《部分商品三包责任规定》中明确规定,彩电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显像管、高频头等主要部件的“三包”期为3年,但却没有针对近几年的新兴产品液晶、等离子等电视机,可以说平板电视显示屏的维修期成了“三包”规定的空白地带,因此常导致消费者投诉。
南明区消协秘书长刘国华呼吁,希望国家或我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有关平板电视机的保修法规,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导航
下一篇:
同类产品相关报道
该品牌相关报道
- 无相关新闻
今日热点
频道精选
精彩专题
导购专题
|
||
|
||
|



